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胸甲是奥格/暴风找荣誉大厅的NPC兑换
裤子制皮做,同模型有一个世界掉落的绿装 典礼皮缠腰
头在虚空风暴的禁魔监狱最后BOSS身上
肩膀是H模式鲜血熔炉最后BOSS掉
手套和鞋子都是世界掉的绿装

武器谁都知道,一把是黑庙伊利丹出的蛋刀一把是伊利丹出的蛋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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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套:自然治愈者护腕(这真的是手套。)
护腕:随便了 手套会遮住的
靴:反叛者便鞋
武器:催眠之刃

湖北一“死囚”被枪决,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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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一“死囚”被枪决,9年后仍在正常生活

   在逃犯说:“我已跳江而亡”   张文华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?他为何冒用表哥的身份,直至最后被处决?   襄阳市政法机关给出的问题答案是:张文华是一名一直未能抓获的杀人在逃犯。    1997 年 7 月 26 日,襄阳县(今襄州区)襄东加油站门口花池内发现一具身长 170 厘米、长发的年轻无名男尸,经法医鉴定为勒死。   同年 7 月 30 日,马东、郑卫东、韩静、王静分别到派出所报案及认尸,确认死者为襄樊市传染病医院保卫科科员、 23 岁的李峻。   几人的报案均称:张文华逃走前曾告知他们、并且逃走后也从外地打来电话说,他和迎旭小学教师徐浩因练胆量,把李峻杀害,并抛尸。   张文华时年 25 岁,初中文化,未婚,做纸品生意,父母为退休工人。   死者李峻是张文华的朋友,双方还是传销上下线的关系。徐浩则是张文华的初中同学,迎旭小学音乐教师。张文华曾数次提出将其销售的纸品送到学校代销,被徐浩谢绝。   此后,张湾派出所又接连收到张文华的两封“举报信”。   “举报信”称: 7 月 24 日晚 9 点多钟,他和徐浩、李峻三人在他家喝酒,徐浩用绳子勒李的脖子,他则抱住李。过了 20 分钟,徐浩用锤子砸李的头部。然后,他们开雄风摩托车抛尸。徐浩把李拖下来,放在路边,并用尖刀戳尸体的脸、颈、腹部。他们把血衣、刀子等扔在路边,将车放在枣阳市的一家摩托车修理铺,后搭乘公车回家。   两封“举报信”均是用空白信用社储蓄存款凭条写的,还画图标明了抛尸地及存放摩托车的位置。在信中,张文华将杀人和毁尸的主要责任都推给了徐浩。   对于自己的去处,张文华做了这样的交代:“我罪大恶极,几天晚上睡不着,良心吃不消。你们看到我时,已跳汉江而亡,或吃安眠药死在山里。”   当然,后来发生的事实是,张文华既没有“跳汉江而亡”,也没有“吃安眠药死在山里”。虚晃一枪后,他到了邻近的宜昌市,继续作恶,直至被当地警方擒获,被法院判处极刑。    死囚遗罪   张文华以表哥唐建敏之名作别了人世,并且直到最后一刻,也没有讲出自己的真名。   这让他的杀人罪行未得到法律上的追究,成为漏罪。   更为重要的是,他的死,让其“举报”的“徐浩杀人”难以对质,成为一桩身后疑案。在他逃亡期间,徐浩被抓,并被认定有罪,判处死缓。   但十多年来,徐浩一直喊冤。   根据湖北省襄樊市中级法院的认定: 1997 年 7 月 24 日晚,张文华与襄樊市传染病医院职工李峻为嫖娼产生矛盾,张文华遂生杀李之心。    7 月 25 日上午 8 时许,张文华邀约徐浩共同杀李,徐当即同意。二人商定用酒将李灌醉后杀死。   当晚 9 时许,张、徐二人将李骗至张家,张文华以比赛力气为名,从李峻背后把李抱住,徐浩见状,即取出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绳一根,把李峻颈部套定,猛勒。   张文华用一铁锤猛击李峻头部后,也用绳索紧勒李颈部。见李死亡后,二人方才罢休。而后,二人骑摩托车抛尸,并用尖刀乱刺李峻的脸、颈、腹部等。   很明显,法院最终认定的事实与张文华的“举报”有出入。在法院认定的事实中,用铁锤猛击李峻头部的是张文华,而非张文华所“举报”的徐浩。毁尸也是二人的共同行为,并非徐浩一人所为。   张文华一死,徐浩的案子也成了死无对证的疑案。    举报信还是陷害信?   记者在襄阳市二十中教师宿舍找到徐浩家时,看到的景象堪称惨淡:法院判决、律师辩护词、证人证言、申诉材料,铺满了客厅,外加茶几。当时是下午 1 点,徐的母亲、退休教师赵克凤连早饭都没吃上。沙发上摆着徐父的遗像。   赵克凤以“真凶举报在逃,无辜替罪坐牢,真凶落网已毙,无辜仍押牢内”二十四字来形容这起案件。   她说,自己整天沉溺于案情之中,根本无心收拾。   徐浩的父亲徐新玉 2002 年过年前,因儿子在狱中无法团圆,心情激动,突发脑溢血。 2004 年去世,死时 65 岁。   “以前是我们夫妻俩一起为儿子跑各个司法机关,要求再审,他走以后,就是我一个人在跑。”   赵克凤认为,公安机关完全采信了杀人真凶张文华在逃时写的陷害信,立即对徐浩刑拘调查,并完全按照在逃凶手的意图,对徐浩刑讯逼供,用残暴的手段,获取了徐浩“参与杀人”的口供。   随后检察机关、法院也同样采信了在逃凶手的陷害信,给徐浩认定了杀人罪。    ■ 拿到减刑裁定,就撕了   从襄阳城区以西约 10 公里的梁坡,是湖北省襄樊监狱所在地。徐浩在这里服刑。   监狱狱政科曾科长向新快报证实,徐浩进入监狱以后,就一直不认罪,状态非常不好,不与任何人交流。“他说自己心已死,就是块‘行尸走肉’。”   “从管教到监狱长,在他身上耗费的精力是最多的,尽量给他做工作,开导他。”曾科长说,徐浩最严重的时候是在父亲去世以后,一度出现了精神病的“亚木僵”状态。近两年情况好转,徐浩开始参加一些劳动,并且愿意在监所健身文化活动时为大家弹奏电子琴。“他的电子琴弹得非常不错!”   曾科长承认,徐浩至今仍然不认罪,一直要求案件重审。而管教干部则不主动提起,以免给他造成刺激。   据徐母说,徐浩入狱后,没有主动申请减刑,在服刑 9 年后,监狱很关心他,主动申请为徐浩减刑到有期徒刑 20 年。徐浩在拿到减刑裁定后,就撕了。   “我没有杀人”,“我知道我的案子不大好改,我也不想给法官添麻烦。请尊敬的省高院法官判我立即执行死刑,这样,我母亲就用不着鸣冤了。”在 2009 年 8 月 24 日的信函上,徐浩这样写道。   据悉,在徐浩杀人案的办理过程中,曾因证据不足,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1999 年 3 月 19 日裁定,准予襄樊市检察院撤诉。   但仅仅一个月之后, 1999 年 4 月 19 日,检方未补充任何新的证据,法院却判决徐浩死缓。   而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,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诉的案件,没有新的事实、证据,检察院重新起诉的,法院不予受理。    死无对证的“遗案”   湖北真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董文高在 10 多年前是徐浩的辩护律师,从一审到终审,他至今持徐浩“无罪”的观点。   “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不能证明他没有实施犯罪,因此,公诉方提出的大量证据就证明了被告人有罪。”董文高律师说,这真是荒唐可笑。   他认为,判决徐浩犯故意杀人罪“既缺乏直接证据,间接证据也不能形成证据链条”。   在当时的辩护词中,董文高律师即直指,张文华在逃亡途中连写两封信“检举”徐浩,行为违反常理。   “张文华是这起杀人案的主犯,按照杀人犯的一般行为心理,要么是害怕,销毁证据,畏罪潜逃;要么约上同伙,继续作恶。但张文华则不然,说他害怕,他却能在犯罪后找来好友马东、郑卫东,不厌其烦地把他和徐浩如何犯罪讲给他们听,连细节也不放过;说他继续作恶,那么徐浩帮他杀了人,他们的关系应该更亲近,他有必要马上出卖徐浩吗?”   已去世的徐父为儿子书写的申诉材料里,也有类似的分析。   徐父设问:张文华起了杀人之心后,就“邀约徐浩一同杀人”,事后,又是告诉“朋友”,又是写“检举信”,他是怕自己的罪行不被别人知道?还是怕公安机关不知道?为何不投案自首?这是明显的栽赃陷害。   董文高说,该案甚至没有物证。仅找到一把刀鞘,还没有徐浩的指纹;在抛尸现场提取到脚印,并非徐浩的;作案用的凶器锤子、绳子,以及血衣,无一提取到。   此外,法院认定,张文华和徐浩将运送尸体的摩托车丢在了摩托车修理铺。而在摩托车修理铺李峰的证人证言上,也显得超越了常理。   案发后的 7 月 31 日,办案民警带着徐浩到枣阳市的李峰摩托车修理铺,但李峰没有认出徐浩。 8 月 3 日,民警拿着张文华和徐浩的照片给李峰辨认,李峰认出了张文华是送摩托车修理的两个人之一,并没有认出徐浩。但在案发五个月后的当年 12 月 31 日,李峰辨认照片,反而准确认出了徐浩。    民警是如何让李峰辨认的呢?   案卷显示,民警一共出示了 6 张照片,其中有 4 张是明显的囚犯照片,另有 1 张上的男子有 30 来岁,剩下的 1 张就是 20 岁时的徐浩照片。   徐母认为,李峰先前已得到过“疑犯 20 来岁”的信息。这些因素,都直接诱导他选择了徐浩的照片。   徐母还称,据李峰母亲说,民警直接指着徐浩的照片,让李峰辨认签名。“这种行为明显是公安局为了尽快结案,做出的极不负责任的行为。”   张文华冒用他人名义被处死。经查实后,其“遗案”蹊跷之处愈显突出,引起了湖北省检察院的重视。    9 月 16 日,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、新闻发言人徐汉明称,该院已着手重新梳理该案,如确有重大疑问,将进行再审抗诉,要求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予以再审。   我国知名法律学者、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、司法高等研究所主任徐昕认为,此案非常离奇,也称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。   不能说的“秘密”?   张文华“冒名”被枪决是谁发现的,何时发现的?新快报记者来到宜昌,未得到理想答案。   根据湖北省检察院鄂检控申回复 [2009]23 号回复函,是徐浩母亲赵克凤去信反映“唐建敏实际未执行死刑”后,该院才指派宜昌市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开展调查的。   经查阅卷宗,走访办案人员、照片对比、文检鉴定,后确认:因犯抢劫罪被执行枪决的实为冒唐建敏之名的杀人犯张文华。   也就是说,死囚张文华被执行枪决七年之后, 2009 年,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官方回复函,才最终确认了他的真实身份。   记者前往宜昌市检察院监所处,处长赵青表示,未听闻过该起调查。   而在“唐建敏”四次抢劫案发地的宜昌市西陵区公安分局,其政工科科长胡绍红也表示,未对此案有任何印象。   那么,徐浩母亲赵克凤是如何得知张文华冒名被处决一事的呢?   赵克凤告诉新快报记者,张文华被处决,是 2008 年自己从襄樊市政法委副书记姚家联处听说。或许是姚体恤她为儿子跑了 10 多年,加上其时姚已接近退休,就告诉了她这个“秘密”。   姚家联是何时得知张文华已冒名他人被执行枪决?难道襄阳市政法机关早已知道,却秘而不宣?   新快报记者联系上姚家联,姚称已退休,无意再提起此事,刻意回避了记者的提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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